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本级)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管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治防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全市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全市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10.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林业、草原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完成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治沙造林科、规划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发展改革和科技科、行政审批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759.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67.07万元,增长190.84%,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了AK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科技特派员经费、包联驻村经费、上级专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自然保护区经费、森林防灾减灾经费、第八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会务费,及其他收入增加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旗区配套资金、捐赠收入等。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79.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86.50万元,增长91.78%,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预算拨款增加了AK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科技特派员经费、包联驻村经费、上级专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自然保护区经费、森林防灾减灾经费、第八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会务费等。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3,759.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11.3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8.52万元;支出总计3,759.8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6.9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754.55万元,下降31.8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AK工程资金金额较大;二是上年度文革伤残人员抚恤费较高等。
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81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6.39万元,占80.26%;其他收入554.92万元,占19.74%。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48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50万元,占26.32%;项目支出1,829.37万元,占73.68%;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79.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2.86万元;支出总计2,479.2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282.09万元,下降47.93%。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AK工程资金金额较大;二是上年度文革伤残人员抚恤费较高等。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7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87万元,占26.21%;项目支出1,829.37万元,占73.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9.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86.50万元,增长91.78%,变动原因:本年度财政预算拨款增加了AK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科技特派员经费、包联驻村经费、上级专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自然保护区经费、森林防灾减灾经费、第八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会务费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9.2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自治区专项上年结转的欧投行项目于本年度开展前期工作,支出9.25万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45.4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AK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74.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年结转AK工程资金于本年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科技特派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2.55万元,决算支出1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有上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7.3万元,决算支出3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有上浮。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9.9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补发已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做实。
5、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05万元,决算支出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有上浮。
6、农林水支出(类)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50.88万元,决算支出67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及工作经费增加。
(2)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5万元,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9.4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于本年度支出。
(4)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1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自治区专项自然保护区项目经费。
(5)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年初预算8万元,决算支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6)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年初预算5万元,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7)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年初预算5万元,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8)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9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自治区专项森林防灾减灾经费。
(9)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200万元,决算支出1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经公开招标后的中标金额为199.5万元,比预算金额少。
(10)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5万元,决算支出109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1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在预算批复的基础上,增加了上级专项经费、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为集中办公经费、第八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会务费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7.98万元,决算支出2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有上浮。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1)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了中央专项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费。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63万元、津贴补贴161.06万元、奖金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5万元、住房公积金2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1万元;较上年减少197.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文革伤残人员抚恤费较高;公用经费25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1万元、印刷费0.66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13.63万元、邮电费2.88万元、物业管理费102.6万元、差旅费4.21万元、维修(护)费19.88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专用材料费0.51万元、劳务费7.8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2.44万元、福利费5.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万元,资本性支出1.58万元。减少13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费用。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11.0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年度下乡任务量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业务量减少,所以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万元,占98.22%;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1.7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万元,用于公务车的燃油费、保险费和维修费等,车均运维费12.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任务量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22人次。主要用于全区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观摩交流会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业务量减少,所以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1个,实施项目24个,完成项目24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829.37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606.5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269.19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9万元,比2020年增加10.09万元,增长30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整及本单位业务需要,增加了设备的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03万元,比2020年增加210.06万元,增长189.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整及业务需要,增加了互联网接入、车辆加油维修等服务的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22万元,比2020年减少135.21万元,降低34.81%。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费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6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 ”、“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民义务植树”“林业行业项目、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经费”、“林沙产业发展项目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 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 ”、“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民义务植树”“林业行业项目、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经费”等项目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执行预算批复数较高,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 ”、“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民义务植树”“林业行业项目、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经费”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实施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使草原沙化退化面积进一步减少,荒漠化治理模式得到有效推广,促进沙草产业发展。全年完成沙化退化草原修复改良监督管理工作15.13万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对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退化、沙化草原进行规模化修复治理过程中,还需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要重点采取退化草原带状改良修复、沙化草原封沙育草等措施,有效治理退化沙化草原,减少水土流失、减轻风沙危害,退化沙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从而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高度和产草量进一步提高,草原生态生产功能进一步增强,有效遏制沙化土地扩展,积极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
2.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7.00万元,执行数为7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完成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任务;召开党内会议,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日活动和专项活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相关资料;制作宣传片和宣传板等宣传活动;走访慰问联系社区、困难党员;完成年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培养考察以及群团组织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上级党组织年度责任目标计划普遍于第二季度下达,有些党建活动上半年活动经费支出较少;二是经费支出过程中受到地区疫情环境影响,有些活动未能及时按计划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机关党委需在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支出费用,并继续积极督导下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计划开展各类学习调研活动。
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鄂尔多斯市继续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针对相关规划制定的远期指标完成情况行了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宣传手段,持续不断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已按照年初设定指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工作过程中,发现宣传手段单一,宣传面积不广泛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并保证对开展中远期规划情况定期进行实地查看,扩大宣传面积。
4.全民义务植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也是鄂尔多斯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40年来,全市累计2896万人次参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栽植各类乔灌木27376万株(含折合)。先后建立了“青年林”、“三八林”、“民兵林”、“党建林”、“武装林”等全义务植树基地216个,基地总面积达到36.75万亩。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模范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为持续推广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感谢全市人民对鄂尔多斯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支持,我局组织拍摄完成了《绿水青山尽开颜—鄂尔多斯市全民义务植树40年掠影》宣传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年计划春季和秋季义务植树两次进行宣传,由于疫情原因春季一次性做了宣传。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结合全年义务植树计划,加大宣传力度。
5.林业行业项目、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稽查监管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林业资金稽查监管工作紧密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强化项目和资金稽查监管的有关要求,以资金稽查为手段,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全行业资金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一查、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充分调动行业稽查队伍的整体力量,不断扩大稽查面,逐步延伸稽查功能,注重督促整改,切实发挥资金稽查监管的职能作用,为保障林业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疫情原因,未组织行业统计及行业决算培训。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计划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和调研活动或者使用线上等方式组织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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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草原工作科 联系人:包金刚 电话:85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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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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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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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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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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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8万元 |
8万元 |
100%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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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万元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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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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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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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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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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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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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实施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使草原沙化退化面积进一步减少,荒漠化治理模式得到有效推广,促进沙草产业发展。全年完成沙化退化草原修复改良15.13万亩。 |
已全部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完成沙化退化草原修复改良监督管理工作 |
15.13万亩 |
15.13万亩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 |
≥90% |
95%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2021.1-2022.12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监测、培训、差旅、燃油等 |
8万元 |
8万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通过沙化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提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沙草产业发展,推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
显著 |
显著 |
5 |
5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极大地调动广大农牧民草原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显著 |
显著 |
5 |
5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草原沙化退化程度明显减轻 |
显著 |
显著 |
5 |
5 |
|
|||||||||||||||||||||||||||||||
项目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 |
显著 |
显著 |
5 |
5 |
|
||||||||||||||||||||||||||||||||
减少扬沙 |
显著 |
显著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生态状况持续好转 |
长久 |
长久 |
5 |
5 |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广大农牧民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
|
|
|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
|||||||||||||||||||||||||||||||||||||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 联系人: 电话:8580299 |
|||||||||||||||||||||||||||||||||||||
项目名称 |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7 |
77 |
77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7 |
77 |
77 |
1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顺利进行 |
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 |
≥2班次 |
4 |
5 |
5 |
|
||||||||||||||||||||||||||||||
培训教育党员人次 |
≥100人次 |
300 |
4 |
4 |
|
||||||||||||||||||||||||||||||||
购置党员学习教育书籍 |
≥600本 |
800 |
3 |
3 |
|
||||||||||||||||||||||||||||||||
红色教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 |
≥100人次 |
100 |
3 |
3 |
|
||||||||||||||||||||||||||||||||
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
≥10项 |
10 |
2 |
2 |
|
||||||||||||||||||||||||||||||||
开展党史教育系列活动 |
≥5项 |
15 |
3 |
3 |
|
||||||||||||||||||||||||||||||||
制作党建宣传板 |
≥20块 |
30 |
2 |
2 |
|
||||||||||||||||||||||||||||||||
制作党建宣传片 |
≥1部 |
1 |
3 |
3 |
|
||||||||||||||||||||||||||||||||
质量指标 |
培训参与率 |
≥90% |
100 |
2 |
2 |
|
|||||||||||||||||||||||||||||||
活动开展率 |
≥90% |
100 |
3 |
3 |
|
||||||||||||||||||||||||||||||||
宣传完成验收合格率 |
≥90% |
100 |
2 |
2 |
|
||||||||||||||||||||||||||||||||
时效指标 |
教育培训时间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3 |
3 |
|
|||||||||||||||||||||||||||||||
各项活动时间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3 |
3 |
|
||||||||||||||||||||||||||||||||
宣传时间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2 |
2 |
|
||||||||||||||||||||||||||||||||
成本指标 |
教育培训成本 |
≤20万元 |
5.886 |
2 |
2 |
培训、劳务 |
|||||||||||||||||||||||||||||||
开展活动成本 |
≤30万元 |
2.296 |
3 |
3 |
租赁租车 |
||||||||||||||||||||||||||||||||
宣传成本 |
≤10万元 |
17.74 |
2 |
2 |
宣传 |
||||||||||||||||||||||||||||||||
印刷品成本 |
≤5万元 |
5.97369 |
3 |
3 |
印刷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党员政治和业务能力提升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10 |
10 |
|
|||||||||||||||||||||||||||||||
党员为民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升党员为民服务意识 |
长期 |
长期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加活动的党员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
|||||||||||||||||||||||||||||||||||||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造林科 联系人:格希格图 电话:0477-8580169 |
|||||||||||||||||||||||||||||||||||||
项目名称 |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5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 |
5 |
5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针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宣传活动; 2.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建设内容,继续完成国家森林城市远期规划的各项内容。 |
开展创建森林城市相关宣传,对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中远期规划情况开展实地查看。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次数) |
≥2 |
2 |
30 |
30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宣传到位率 |
≥80% |
95 |
10 |
10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前 |
12月 |
10 |
10 |
|
|||||||||||||||||||||||||||||||
|
|
|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名度 |
≥10% |
10 |
15 |
15 |
|
|||||||||||||||||||||||||||||||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树立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意识 |
长期 |
长期 |
15 |
15 |
|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7 |
10 |
10 |
|
||||||||||||||||||||||||||||||
|
|
|
|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
||||||||||||||||||||||||||||||||||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造林科 联系人:格希格图 电话:0477-8580169 |
||||||||||||||||||||||||||||||||||
项目名称 |
全民义务植树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5 |
10 |
100%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 |
5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通过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印发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标语的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对义务植树的认识,广泛调动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 |
制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宣传片一部,以视频形式呈现鄂尔多斯市40年来开展义务植树情况。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印发宣传单 |
3万 |
0 |
5 |
4 |
经领导同意,将多种宣传方式整合为一种,即拍摄一部鄂尔多斯市开展义务植树40周年宣传片 |
|||||||||||||||||||||||||||
印发宣传册 |
1万 |
0 |
5 |
4 |
||||||||||||||||||||||||||||||
制作宣传标语 |
10个 |
0 |
5 |
4 |
||||||||||||||||||||||||||||||
质量指标 |
宣传到位率 |
≥85% |
90 |
5 |
5 |
|
||||||||||||||||||||||||||||
验收合格率 |
≥95% |
98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1月 |
10 |
10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宣传单(元/个) |
0.97 |
0 |
5 |
4 |
拍摄一部宣传片4.5万元/部 |
||||||||||||||||||||||||||||
宣传册(元/个) |
2 |
0 |
5 |
4 |
||||||||||||||||||||||||||||||
宣传标语(元/个) |
100 |
0 |
5 |
4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
≥80% |
98 |
5 |
5 |
|
||||||||||||||||||||||||||||
普及全民义务植树知识 |
普及 |
普及 |
5 |
5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人居环境是否明显(是否) |
是 |
是 |
10 |
10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树立全民义务植树意识 |
长期 |
长期 |
10 |
10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8 |
10 |
10 |
|
|||||||||||||||||||||||||||
|
|
|
|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95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填报单位(章): 规财科 联系人:陈宏伟 电话:15934907475 |
||||||||||||||||||||||||||||||||||
项目名称 |
林业行业项目、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经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 |
10 |
100% |
9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1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开展各级林草部门对辖区内中央预算投资计划和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的申报、数据初审、信息报送、督促落实、监督检查以及对各项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和对全市林业财务和统计工作人员进行适时培训等工作,提高部门工作人员填报软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保障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林草项目的顺利开展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期性。 |
开展了对辖区内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的申报、数据初审、信息报送、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中央财政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林草项目的顺利开展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开展培训绩效评价工作次数 |
≥1次 |
1次 |
12.5 |
10 |
|
|||||||||||||||||||||||||||
质量指标 |
培训绩效评价工作完成率 |
100% |
1 |
12.5 |
10 |
|
||||||||||||||||||||||||||||
时效指标 |
培训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25日前 |
2021.12.25 |
12.5 |
12.5 |
|
||||||||||||||||||||||||||||
成本指标 |
培训绩效评价工作费用 |
≤10万元 |
2.3万元 |
12.5 |
12.5 |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
保障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10 |
10 |
|
||||||||||||||||||||||||||
指标 |
提高工作人员填报软件业务能力和水平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长期 |
长期 |
长期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单位职工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5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报告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关党委协助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履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等职能。为有序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和年度培训宣传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党建经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党员的教育培训、党员活动阵地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建宣传、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购置相关资料、开展其他党建活动等的支出。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单位共有党员183名,其中在职党员116人,离退休党员67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环境,常态化开展党员教育和培训,保障正常开展党建活动。
阶段性目标: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完成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任务;召开党内会议,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日活动和专项活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相关资料;制作宣传片和宣传板等宣传活动;走访慰问联系社区、困难党员;完成年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培养考察以及群团组织等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对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各项任务,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益指标是否实现,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绩效评价对象: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预算支出。
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中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其他需要评价的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机关党委的职能职责和年初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工作要点,按照科学规范和相关性原则,科学设定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以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指标分为产出指标(定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定性指标),主要使用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来进行评价,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因素,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年初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工作要点制定市林草局机关党委全年工作计划,每季度对工作进行细化,形成工作任务表和台账,按计划有序组织开展活动,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机关党委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分。项目全部由本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各个项目均按照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合理、项目完成符合要求,项目的完成效果良好,做到了规范、有序。经过评价分析,既完成了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任务,又将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与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相匹配,立项依据充分,立项规范,绩效目标明确,指标设定合理,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党建工作计划相关,能完整的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通过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群团工作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项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资金均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使用符合预算批准用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理论指引,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辅导、现场教学、学习强国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大会重要讲话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深入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部署要求等进行项目实施,项目均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合理、项目完成符合要求。
(三)项目产出情况
按照时间要求,在时效内完成各项指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集中教育培训等,开展了各类党建相关培训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2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共计300余次,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次数均在24次以上,各类活动完成率100%。在全局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范围推广使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职党员覆盖率达到100%。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及本单位的集中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率达到100%。制作党建宣传板和宣传片,举办主题展览活动,设立主题展板区,党员干部参观100余人次。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的用途相符,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机关党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完成情况好,有效提升了党员政治和业务能力,树立了党员良好形象,提高了党员为民服务水平,长期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持续提升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参加活动的党员十分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开展此项目以来,机关党委在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支出费用,并督导下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
六、有关建议
加强经费支出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有效发挥党建经费的最大效能。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洁 联系电话:0477-858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