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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曹丽英    来源:市林草局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6-09-24 17:27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

草原局(本级)决算公开报告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宋俊峰

财务负责人:柳天云

编制人:曹丽英

报送日期:2026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全市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全市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质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林业、草原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二)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十三)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治沙造林科、草原建设保护科、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行政审批科、行政执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改革发展和科技科。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5年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度,单位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建设主责主业,持续推进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三北”工程六期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生态治理、资源保护、改革创新、林草产业、服务保障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生态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林草资源监管和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全市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持续完善“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管机制,推广“以工代赈、先建后补”等多元投入模式,推进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和林草碳汇能力建设。一是保持日均治沙万亩攻坚态势。聚焦筑牢库布其沙漠绿化带、淤地坝、光伏治沙带、锁边林“四道防线”,实施毛乌素沙地七道沙六道川治理、上风口阻隔带、下风口阻沙带、蒙陕宁界联防联治“四大工程”,完成“三北”工程六期建设任务1840万亩,完成率96.69%,完成防沙治沙860万亩,完成率147%。库布其沙漠治理率达到50%,毛乌素沙地治理率达到85%。二是标志性工程建设成果丰硕。库布其沙漠“光伏长城”已建成装机1152万千瓦,实现光伏治沙80万亩;库布其北缘420公里锁边林带全线贯通;毛乌素沙地蒙陕宁界35.5万亩联防联治工程顺利完成,上风口阻隔带、下风口阻沙带累计建成328公里。我为“三北”种棵树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人数达82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4.65万亩。三是创新推进防沙治沙提质增效。推动以法治刚性护航治理成效,《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条例》进入草案审议阶段。出台《“三北”工程六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三轮建设成效抽查,靶向整治作业设计、沙障设置、面积核实等关键环节问题。开展种苗“2025绿剑行动”,严守种苗准入关。

(二)资源保护有力有效。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休牧制度,持续加强林草地资源执法监管,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秩序持续向好。一是打好遏制毁林毁草总体战。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构建自然资源、农牧、林草等多部门协同,旗、镇、村三级联动问题核查整改机制,全面清存量,坚决遏增量。自治区集中整治下发25期疑似图斑核查确认违法图斑2116个,完成整改1851个,整改率87.48%;2024年自治区住建领域专项行动排查违法图斑8957个,完成整改8813个,整改率98.39%。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毁林毁草刑事案件340起,起诉293起。“防、改、打、治”四措并举典型经验受到自治区党委充分肯定。二是全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坚持“疏、管、转”三管齐下,分流超载牲畜45.31万羊单位,草原过牧问题基本解决。完成草原生态建设1362.7万亩,种植柠条改良沙蒿草场157.6万亩,天然草原承载力持续提升。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制度,查处违规放牧、超载放牧案件681起。出台《草原管护员(网格员)管理办法》,建立兑现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与履行义务挂钩机制。三是有效防控林草领域重大风险。联合电力、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林电共安、道路交通火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划定高火险区144个,组建9支445人防火巡护专业队伍,排查整治风险隐患241条,清理可燃物3.2万亩,开设防火隔离带3689公里,计划性烧除1450亩,完成林草有害生物防治237.93万亩,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林草有害生物疫情。联合公安、农牧、市场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2025”等专项整治,严查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完成自然保护地进一步优化整合,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后上报国家林草局批复。

(三)林草产业稳步提升。加快优势生态经济林和特色沙产业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林草产业和林草碳汇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林草产业提质增效。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依托“三北”六期工程大力推进柠条、沙棘等原料林基地建设,谋划申报“三北”工程“两化”项目和自治区林业产业项目7个,总投资8800万元。成功获批2家自治区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与蒙草集团合作建设现代草业建设示范区。编制《全市林草湿荒生态系统生态产品总值(GEP)2021—2023年度试算报告》,为科学评估治理成效、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提供重要依据。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突破85亿元。二是林草碳汇扎实推进。印发《鄂尔多斯市碳普惠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伊金霍洛旗被确定为全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业碳汇试点旗区,完成鄂托克旗“草票”制度体系和试点流程初步设计。《鄂尔多斯灌木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通过市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首次运用28吨林业碳票中和碳排放,保障中组部“三北”工程研修班达成“零碳会议”目标。依托“碳惠北疆”多元碳普惠平台实现碳汇量登记与注销可追溯管理。三是生态惠民成效显著。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先建后补”,鼓励项目区农牧民通过投工投劳、租赁机械、销售种苗和原材料、承接项目建设等实现增收,落实生态惠民资金7.03亿元,项目区农牧民户均增收3万元以上。全域落实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发放草原生态奖补资金4.24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24亿元,完成森林保险投保2765万亩,理赔1749万元。

(四)服务保障精准质优。加强林草种苗保障和价格信息服务,深化林草地行政许可改革,持续优化林草营商环境,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草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一是持续深化“林草行零距离优环境”助企行动。林草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市政务中心大厅办理,做优政策解读、业务咨询等前置服务,创新推行非必要材料容缺受理、审核查验同步办理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林草手续办理效率,全年办结建设项目用林用草手续1302项。针对重大项目提前梳理立项、预审、文物等关键要素,绘制手续办理流程图,全过程做好盯办帮办,全市210个重大项目林草手续全部办结。二是深入推进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有序推进自治区级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建成鄂尔多斯荒漠化防治创新馆、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并面向公众开放。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自治区“揭榜挂帅”、鄂尔多斯科技专项等科研项目6项,在研林草重大科技项目达20余项。智能飞播无人机、沙障铺设机械、灌木平茬机械、植树机器人等在“三北”工程六期重点项目建设中示范推广应用。三是持续夯实林草工作基层基础。完善林草行政执法体系,市级组建林草资源监测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人,各旗区成立林草执法中队,核定编制130个,完成51个苏木乡镇基层林草工作站挂牌,实现“机构、人员、职能”三到位。扎实推进国有林场地界纠纷、资产管理、开垦耕地等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化解,加强良种繁育和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全市育苗总面积12.8万亩,育苗总量达14.79亿株。

(五)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林长制工作,扎实做好各类反馈问题排查整治,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首要内容,做到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专题研究党的建设6次,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8次。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市造林总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层层压实“一岗双责”,加强管党治党、项目建设、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整改整治。市造林总场集中修订完善管理制度27项,构建起覆盖全面、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全市林草系统凝聚起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林草宣传教育。通过重大活动、重要宣传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展示鄂尔多斯林草生态建设成效,央视新闻聚焦我市科技赋能防沙治沙大型直播,开通“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微信公众号,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498篇,阅读总量超4.6亿次。拍摄宣传片《绿满黄河“几字弯”》《绿色鄂尔多斯》,开辟“萌小羊”禁休牧政策宣传科普专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林草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1,929.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620.79万元,下降51.86%,变动原因:本年年初预算中我单位监管实施的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一期)和(二期)结转结余资金,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种草、围栏封育、工程固沙等,施工及验收期跨度三年,按工程进度和验收情况分期兑付,因此资金支出年底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821.22万元,下降47.4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1,929.9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929.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631.98万元,下降47.24%,变动原因:本年度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项目(一期)(二期)项目资金陆续支出,上级下达及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更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9.24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上年度结转的防火项目地配资金及利息在本年度已全部列支或上缴,本年度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21,929.9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929.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631.37万元,下降47.23%,变动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资金数随重点生态工程进入收尾阶段而相应缩减。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此项内容发生。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此项内容发生。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9.85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本年度资金按计划全部支付,未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929.9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23.25万元,占55.7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06.66万元,占44.26%;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收入决算构成表

收入项目

决算数(万元)

占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223.25

55.7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706.66

44.2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0%

上级补助收入

0.00

0%

事业收入

0.00

0%

经营收入

0.00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0%

其他收入

0.00

0%

合计

21,929.92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929.9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207.00万元,占5.50%;

本年项目支出20,722.92万元,占94.5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支出决算构成表

支出项目

决算数(万元)

占比

基本支出

1,207.00

5.50%

项目支出

20,722.92

94.50%

上缴上级支出

0.00

0%

经营支出

0.00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0%

合计

21,929.92

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1,929.92万元,与年初预算45,550.7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620.79万元,下降51.86%,变动原因:本年年初预算中含我单位实施的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一期)和(二期)结转结余资金,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种草、围栏封育、工程固沙等,施工及验收期跨度三年,按工程进度和验收情况分期兑付,所以资金支出年底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631.37万元,下降47.23%,变动原因:本年度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项目(一期)(二期)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和验收情况陆续支出,资金支付规模较上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223.25万元。与年初预算35,840.2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34.1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决算数为59.64万元,年初预算1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9.64万元。其中:

1.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10.00万元,支出决算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无差异。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年中下达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优奖励经费50.00万元。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8.00万元,年初预算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00万元。其中: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下达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8.0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413.44万元,年初预算110.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03.1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0.86万元,支出决算4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9.73万元,支出决算5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87万元,支出决算19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集中办理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2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按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20.57万元,该项支出为年中追加。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6.87万元,支出决算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7.39万元,年初预算26.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4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07万元,支出决算2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6.90万元,支出决算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9,310.57万元,年初预算33,807.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4,496.91万元。其中:

1.风沙荒漠治理(款)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项)。年初预算33,365.43万元,支出决算8,86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初预算中含我单位实施的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一期)和(二期)结转结余资金,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种草、围栏封育、工程固沙等,施工及验收期跨度三年,按工程进度和验收情况分期兑付,因此资金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442.05万元,支出决算4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本项资金为(中央基建)2024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第五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草原高火险区综合防控能力建设项目结转资金,主要用于防火巡护车辆、草原防火特种车辆及消防车等装备购置。

(六)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2,354.86万元,年初预算1,835.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19.42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25.48万元,支出决算7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

2.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20.00万元,支出决算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主要用于新增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3.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239.96万元,支出决算37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年中下达森林草原防火补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专项资金,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巡护、防火物资储备及有害生物防治。

4.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295.00万元,支出决算29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无差异。主要用于林草生态保护与监测、草原网格化管理和禁牧休牧监督管理工作。

5.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295.00万元,支出决算25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主要用于林草建设保护综合业务和康巴什区林草保护与建设。

6.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260.00万元,支出决算68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年中追加林草生态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草产业发展及防沙治沙相关业务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9.35万元,年初预算50.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6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0.02万元,支出决算4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估计数,决算报表支出为实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年初预算数

支出决算数

完成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00

59.64

596.40%

科学技术支出

0.00

8.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0.34

413.44

374.70%

卫生健康支出

26.97

27.39

101.56%

节能环保支出

33,807.48

9,310.57

27.54%

农林水支出

1,835.44

2,354.86

128.30%

住房保障支出

50.02

49.35

98.66%

合计

35,840.24

12,223.25

34.10%

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完成率大于100%,主要系年中下达县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优奖励经费50.00万元所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完成率大于100%,主要系本年度集中办理职业年金做实缴费及发放死亡抚恤金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06.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53万元、津贴补贴178.95万元、奖金38.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5.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0万元、住房公积金4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23万元(其中:退休费41.64万元、抚恤金120.57万元、生活补助5.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2万元)。

(二)公用经费337.9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6.73万元、电费23.27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取暖费45.61万元、物业管理费174.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6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工会经费4.97万元、福利费1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人员经费项目

决算数

公用经费项目

决算数

工资福利支出

700.85

商品和服务支出

337.92

基本工资

160.53

水费

16.73

津贴补贴

178.95

电费

23.27

奖金

38.01

邮电费

1.8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0.22

取暖费

45.61

职业年金缴费

195.81

物业管理费

174.9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38

因公出国(境)费用

8.60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01

公务接待费

0.25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0

工会经费

4.97

住房公积金

49.35

福利费

11.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8.2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96

退休费

41.64

其他交通费用

45.18

抚恤金

120.5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62

生活补助

5.4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62

资本性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869.08

公用经费合计

337.92

基本支出总计

1,206.99

—

—

注:本表“基本支出总计”1,206.9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与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基本支出1,207.00万元存在0.01万元尾数差异,系金额单位转换四舍五入所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1,016.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我单位项目支出中未发生此项内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39万元、印刷费39.55万元、手续费0.53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95.35万元、维修(护)费2.85万元、租赁费11.90万元、会议费1.32万元、培训费11.76万元、专用材料费106.24万元、专用燃料费0.24万元、劳务费3.65万元、委托业务费829.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2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1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4.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6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384.25万元。其中:其他交通工具购置515.73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8,868.52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145.92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138.1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决算数(万元)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0.00

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9.97

13.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12

0.24%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9,384.25

85.19%

资本性支出

145.92

1.32%

合计

11,016.26

100%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5.81万元,支出决算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3%;全年预算11.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8.60万元,支出决算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6.96万元,支出决算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25万元,支出决算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5.81万元,支出决算11.83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低于年初预算,主要系本年度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实际运行维护费用相应降低。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60万元,占72.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占25.19%;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2.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6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60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参加《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相关活动,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8.6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98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64万元,下降78.12%,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运行维护费用相应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接待2批次,16人次,开支内容: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我市开展林草生态建设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内容发生。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8.70%,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人次略有增加。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支出决算数

完成年初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25.81

11.83

11.83

45.83%

1.因公出国(境)费

8.60

8.60

8.60

10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96

2.98

2.98

17.57%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96

2.98

2.98

17.57%

3.公务接待费

0.25

0.25

0.25

100.00%

(1)国内接待费

0.25

0.25

0.25

100.00%

(2)国(境)外接待费

0.00

0.00

0.00

—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706.66万元。与年初预算9,710.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727.76万元,下降32.75%,变动原因:本年度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二期)进入收尾阶段,国债资金支付规模较上年度减少。其中: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三北”工程建设(项)支出9,706.66万元,主要用于: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二期)工程实施,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种草、围栏封育、工程固沙等建设内容。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337.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3.43万元,增长14.75%,变动原因:本年度物业管理费支出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37.92万元,均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3.43万元,增长14.75%,变动原因:本年度物业管理费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6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2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9.42%。与上年决算相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减少1,418.67万元,下降59.3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与上年相比,车辆总数增加18辆,主要系本年度接收划转及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防火巡护、草原防火特种车辆及消防车等)所致。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涉及资金11,01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三北”工程建设(项)涉及资金9,706.66万元开展绩效自评,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纳入自评的项目总体实现年度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资金使用合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基本达到预期。项目实施有力支撑了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三北”工程六期重点项目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任务,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项目存在资金支付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衔接不够紧密、年初指标值设定不够精确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储备,合理测算项目实施进度,科学设定年度绩效指标值;二是强化项目全过程资金监控,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精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准确填报年度指标值,避免出现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偏差较大的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丽英             联系电话:0477-8580106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