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 串通投标
案情:
某旗招投标实施人工种草工程,A公司和T公司参与投标,专家组在评审中发现,A公司和T公司投标文件中的资质材料存在明显的交叉、互相混装的情形,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投标保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认定该行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A公司和T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法理评析:
招标人与投标人通过不正当手段相互串通,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对市场的调节作用无法正常发挥,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直接影响了招投标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影响了招标项目质量,给招标项目的实施留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