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核实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函》(内林草保函〔2023〕160号)要求,现将优化整合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内蒙古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境内。保护区批复面积为14770公顷,其中:实验区8390公顷,缓冲区1627公顷,核心区4753公顷。整合优化前勘界面积为14801.01公顷,其中:实验区8423公顷,缓冲区1627.46公顷,核心区4750.55公顷。整合优化后总面积为14703.19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5907.28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8795.91公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有关空间矛盾冲突处理规则的补充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有关要求,为妥善解决保护区范围内集中村庄、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等交叉重叠冲突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调整规则,对保护区进行了优化调整,勘界面积为14801.01公顷,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14703.19公顷。调出面积97.84公顷,调出图斑20块,其中:因建制镇调出1块,面积为38.6公顷;因永久基本农田调出17块,面积为29.27公顷;因重大项目(自然形成的集中墓地)调出1块,面积为29.93公顷;因破碎图斑调出1块,面积为0.04公顷。详见附图。
现将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日
电话(传真):0477-8580265
电子邮箱:953495466@qq.com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