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
您好! 首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以及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贡献!
内蒙古是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是我国森林、草原资源丰富省区之一。近年来, 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着眼全国和自治区发展大局, 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保护中利用, 在利用中保护, 使得我区林草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这也得益于各项目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当前,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把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等五大任务摆在重中之重, 见行见效。完成好五大任务, 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是我区各级林草部门的职责, 更有赖于您单位项目的落地建设。我区各级林草部门会一如既往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为我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做好前置服务, 在项目选址阶段予以前期指导, 依法依规审核审批, 加快审批进度, 随报随审随批。自治区林草局承诺: 项目要件齐全的, 将在10 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结林草手续; 对于缺少要件的,会一次性告知, 便于您补正。
若您因项目建设涉及林地草原方面政策需要咨询, 请及时与我区各级林草部门联系, 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答疑解惑。
自治区林地审核审批咨询电话: 0471-3381404
自治区草原审核审批咨询电话: 0471-3380407
盟市林地草原审批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附件登录:http://lcj.nmg.gov.cn/xxgk/tzgg_7157/202303/P0202303135303651989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