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忠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草原放牧生态保护提升生物固碳能力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退化沙化草原修复力度方面
近年来,我市坚决扛牢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大政治责任,全力建设国家生态治理典范,大力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稳步推进草原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同时,不断推动项目建设,先后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库布齐—毛乌素区域沙漠沙化地区域治理、市本级草原植被恢复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和植物多样性不断提高,草地生产力、植被和土壤储碳能力持续增加,实现草原植被增汇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全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0%左右,累计完成草原建设任务4260万亩,投资超8亿元。
二、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方面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2〕64号),积极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扎实做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有关工作。2021—2025年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补奖总面积9272.2万亩,其中禁牧区3934万亩、草畜平衡区5338.2万亩。先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和禁垦工作的通知》(鄂府发〔2022〕24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加强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和禁垦工作的通知》(鄂府发〔2023〕22号)等文件,在禁牧区实施全年禁牧,草畜平衡区实行春季休牧制度。各旗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定期开展适宜载畜量核定工作,并进行公示,逐级签订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责任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落实,强化网格化监管,加强执法巡查,落实监督检查责任,确保真禁牧、真平衡,实现对草原科学的有序利用。
三、积极开展林草碳汇研究
依托全市乔灌草资源,探索开展林草碳汇工作,建立灌草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形成符合鄂尔多斯灌草资源特色的碳汇计量方法学。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储备能力监测和评估,积极做好国内碳汇项目储备和碳汇交易,力争在全区率先实现欧洲碳汇市场首笔交易。推动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储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草增汇行动。下一步,我市将加大与相关院校、企业的合作,重点做好林草碳汇科技创新和产学研一体化模式推广,共同推进全市林草碳汇增长,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