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全市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全市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质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林业、草原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二)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十三)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治沙造林科、草原建设保护科、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鄂尔多斯市生态文化博物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保障中心、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治沙科学研究所、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调查勘验中心、鄂尔多斯市国际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本级、鄂尔多斯市生态文化博物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保障中心、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治沙科学研究所、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调查勘验中心、鄂尔多斯市国际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文化博物馆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6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治沙科学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8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调查勘验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9 |
鄂尔多斯市国际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打响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到位。我市作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主战场主阵地,第一时间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建立运行机制。制定《打好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实施方案》,聚焦全面治理库布其沙漠、歼灭毛乌素沙地、系统治理“十大孔兑”、深度节水控水等重点难点,实施“十大行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我市行动快、落实快多次受到国家和自治区林草局表扬。二是强化项目资金争取。积极“跑部进京”,迅速完成“三北”工程六期建设任务规划编制并逐级上报,全市拟实施“三北”工程六期74个重点防沙治沙项目,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3003万亩,占黄河“几字弯”片区的69.4%,实施4类巩固提升项目,到2030年完成巩固提升5541万亩。2024年优先启动18个防沙治沙项目和4类巩固提升项目,编制完成优先启动防沙治沙项目可研报告及《鄂尔多斯市“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方案》。三是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出台《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措施》和《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完善招标制、报账制、合同制等多元化管理机制,明确攻坚项目采用“以工代赈”形式的资金比例不低于60%,2023年实施项目以工代赈资金达5.54亿元,参与人数1.09万人,农牧民参与度和受益度全面提升。对接国能集团、中煤集团、三峡集团等建设防沙治沙示范基地,达成合作投资意向50亿元,社会资本投资防沙治沙成效显著。倡议并成功举办4省5市14旗县毛乌素沙地联防联治协调推进会,签署跨行政区域荒漠化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境内蒙陕界和蒙宁界各旗县全面启动临界区域“防风阻沙带”建设。四是全面推进林草生态建设。集中优势兵力相继开工库布其沙漠光伏治沙400公里“光伏长城”、库布其北缘420公里锁边林带、库布其腹地240公里风沙路径阻隔带、毛乌素沙地上风口130公里阻隔带及周边裸沙治理、毛乌素沙地下风口145公里阻沙带及周边裸沙治理等标志性工程。今年以来,完成林草生态建设484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62%,全年安排落实林草专项资金13.84亿元。攻坚战以来,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94.48万亩,日均治沙一万亩,库布其沙漠治理率达到32%,毛乌素沙地治理率达到75%。
(二)全面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一是强化森林草原保护执法监管。全面完成基本草原优化调整,全市划定基本草原面积6668.71万亩,划定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240.27万亩。深入开展“北疆护绿”专项行动,印发《鄂尔多斯市林草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全年查办破坏林地草原违法330起,移交公安机关39起。严格落实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强化网格化监管和执法巡查,市级督查发现并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置偷牧行为120起。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总面积9272.2万亩,其中禁牧3934万亩,草畜平衡5338.2万亩。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变化图斑核查发现175个和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发现330个问题整改,深入推进2023年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自查。二是强化森林草原防火能力建设。全力实施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新建15处灭火水窖、4处专业队伍营房、10座防火检查站。直升机航空护林累计飞行巡护23.11小时、飞行里程3.4万公里。完成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新增新建防火监控点位45处,有效整合卫星遥感、视频和卡口监控资源。印发《鄂尔多斯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划定防火基础网格责任区3287个,落实14472名网格责任人。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违规用火行为排查整治,重点区域新开设防火隔离带5932公里、清理杂草等可燃物2.7万亩,计划性烧除面积5250亩。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编制完成《鄂尔多斯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申报自治区级重要湿地1处。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内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都斯图河自然保护区人工湖井口全部封闭。开展“2023清风行动”、春季保护候鸟专项行动,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点1处,水域面积保持稳定,全年监测承载鸟类10万余只。四是强化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与乌海、巴彦淖尔、包头签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合作协议,发挥生态护林员、林业工作站作用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全市完成有害生物防治301.3万亩,挂设美国白蛾等有害病虫诱捕器318套,调运检疫苗木15756万株,复检苗木8181万株、木材1433万立方米、种子9吨。
(三)深入推进林草产业做大做强。一是深入推进产业化发展。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探索多种经营形式和发展模式,鼓励专业合作社、生态公司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特色生态经济林建设、发展林产品加工产业链,现已培育建立新型经营主体40多家,其中,专业合作社38家,带动农户增收、农业增效。预计年底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65亿元,增长率突破至23%,申报2024年产业化项目14项。二是大力发展柠条产业。与内蒙古农业大学、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建鄂尔多斯柠条产业发展中心,稳步提升柠条灌丛草场生态质量和利用率。全市完成柠条等饲用灌木种植148.56万亩,其中完成柠条种植119万亩。三是大力发展林果经济。加强沙棘、山杏、苹果、葡萄等优势生态经济林建设,积极培育以肉苁蓉、文冠果等为主的特色沙产业,全年完成沙棘林建设改造任务14万亩,准旗绿苹合作社申报202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建设苹果抚育改良示范基地。四是深入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布局建设一条贡献绿能、治理沙漠、保护黄河的400公里“光伏长城”,探索板上发电、板下修复“草光互补”模式,带动种植、养殖、中药材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库布其蒙西基地、达拉特旗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等光伏治沙项目实现并网,总装机规模542万千瓦;库布其中北部新能源800万千瓦光伏基地、南部新能源800万千瓦光伏基地有序推进建设。
(四)着力深化林草领域科技创新。一是打造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平台。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签订鄂尔多斯国际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合作协议,着力打造高端智库,科学布局生态建设项目,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内蒙古农业大学达成合作意向,探索建设恩格贝生态建设、科技平台、技术应用等示范园区,打造国家级生态治理示范区。启动建设鄂尔多斯种质资源库,全面收集、储存、科普和展示荒漠化地区植物种子。启动建设荒漠化防治创新馆,全面展示鄂尔多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防沙治沙成果。二是着力提升林草碳汇能力。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建设内蒙古灌木碳汇监测计量中心,研发内蒙古首个碳普惠平台“碳惠北疆”,组织开展全国首批灌木植被碳汇监测计量方法和核算技术规程研究项目。签订首个VCS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远期交易协议和首笔CCER林业碳汇远期交易合同,拓宽林草资源向碳汇资产转化的实现路径。启动内蒙古首批林业碳票交易试点,依托林草碳汇开发促进生态建设投融资多元化。三是深入推进智慧林草建设。加快“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管理决策指挥平台建设,深化林草湿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及应用,集中打造林草资源数据库,挖掘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可用视频资源,实现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图斑变化、禁牧休牧等一体化监管。申报实施“智能平茬机械及无人机飞播研发应用”“智能网格立式沙障铺设机械及植树机器人研发应用”“创新性荒漠化防治与治理实现途径及技术研究方法”等3个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并完成项目评审。
(五)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锚定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制定印发《“林草行 零距离 优环境”服务企业行动方案》,全面加强“综窗受理”“不见面审批”和办事群众“零次跑”,开辟节假日延时服务、跟踪指导协助、容缺受理等绿色通道,累计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57项,先后为59个重点项目指定市级盯办帮办“服务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二是成立了2个服务组,不间断深入各旗区,与企业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服务。今年以来,上门服务企业20家,召集举办座谈会9场,为50多家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答疑解惑100余次,重点项目林草手续办理服务实现全覆盖。三是指定专人同市发改委、业主等单位对接,主动靠前、提前介入服务,2023年市级调度的267个重点项目林草手续全部办结,2024年初步确定的全市209个重点项目林草手续已办结159个。全市上报自治区林草局林地草原审核手续1072个,其中,林地手续审核上报409个,草原审核上报663个,办理数量和通过率均居全自治区前列。
(六)全面夯实林草工作基础。一是强化林长制责任体系建设。坚持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市本级签发了2023年全区首个盟市级林长令,承办了全区林长制工作培训班,召开了2023年全市林长制联席会议和年度林长会议。全市设立林长公示牌869个,发出林长提示函32个,工作通报3个,督办函1个,四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2.2万次,乌审旗林长制工作受到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二是强化成果经验总结宣传。成功举办第九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首次举办以“三北”工程建设为主线的中国荒漠化成就展,形成荒漠化防治6项共识,发布全球青少年低碳向未来行动宣言,为推动生态文明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和促进防沙治沙理念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库布其治理模式、毛乌素治理经验、以工代赈包干治沙等成果经验被国家林草局以及各级新闻媒体广泛转载推广。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主题教育与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融会贯通,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创建“绿色先锋·生态卫士”党建品牌,开展主题读书班3期、专题交流研讨5次、集中学习60次。深入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围绕荒漠化治理、林草产业发展等10个课题调研发现问题32个,提出解决措施40条,开展专题宣讲14次,造林绿化重要节点主要业务部门干部全部下沉一线,林草队伍实现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落实、作风大转变。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0,248.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276.27万元,减少38.58%,变动原因: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二期)实施期为两年,2024年继续实施,结转资金在2024年形成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4,791.29万元,增长160.3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0,248.0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8,065.4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4,039.71万元,增长 171.40%,变动原因:增加了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二期)收入。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1,183.6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24.84万元,增长 111.83%,变动原因:增加了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999.0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6.73万元,增长 14.53%,变动原因:增加了科技项目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 40,248.0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7,330.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2,283.15万元,增长 148.09%,变动原因:增加了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支出。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52.30%,变动原因:我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2,917.9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科技项目结转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508.14万元,增长 612.09%,变动原因:增加了科技项目结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8,065.4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684.96万元,占 99.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367.27万元,占 0.96%;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13.21万元,占 0.04%。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7,330.1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0,633.56万元,占 28.49%;
本年项目支出 26,696.62万元,占 71.5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38,230.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619.49万元,减少41.05%,变动原因: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二期)实施期为两年,项目结转在下一年度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22.99万元,增长 172.93%,变动原因:增加了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重点项目(一期)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35,604.99万元。与年初预算 64,849.5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54.9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8.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4万元。其中:
1.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差旅费支出交预算减少了。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883.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88.65万元。其中: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998.76万元,支出决算4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期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173.91万元,支出决算20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新下达的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款。
3.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3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新下达的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项目款。
4.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年初预算71.86万元,支出决算4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期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5.科技重大项目(款)科技重大专项(项)。年初预算49万元,支出决算10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新下达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款。
6.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168.51万元,支出决算8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科学技术项目实施期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980.5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31.5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9.72万元,支出决算5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有10%的上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43.25万元,支出决算53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有10%的上浮。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82.46万元,支出决算60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上涨,缴费基数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4.61万元,支出决算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人员没有在预计的月份退休,做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17.51万元,支出决算61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支出无法准确预算。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91.41万元,支出决算7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有10%的上浮。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82.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1.7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6.89万元,支出决算2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有10%的上浮。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06.92万元,支出决算25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退休人员,相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小于预算。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114.77万元,支出决算1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预留尾款,待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2.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445.98万元,支出决算33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自然保护地项目为款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3.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年初预算233.44万元,支出决算2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造林总场。
4.风沙荒漠治理(款)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项)。年初预算49396.91万元,支出决算1961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六)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9.85万元,支出决算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2.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71.64万元,支出决算88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年度考核奖励经费。
3.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6566.88万元,支出决算604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林草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4.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21万元,支出决算10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5.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又下达了中央财政项目支出。
5. 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46万元,支出决算7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技术推广与转化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6. 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21万元,支出决算2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下达中央专项,追加了预算。
7.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556.92万元,支出决算18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8.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108.83万元,支出决算14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动植物保护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9.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152.85万元,支出决算28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下达了中央财政湿地保护项目。
10.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年初预算53万元,支出决算34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中央财政防沙治沙项目。
12.林业和草原(款)对外合作与交流(项)。年初预算21.43万元,支出决算43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6.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了库布其荒漠论坛经费。
13.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250.69万元,支出决算44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下达了中央财政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
14.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27万元,支出决算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下达了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5.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866.05万元,支出决算31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林草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579.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8.9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08.68万元,支出决算57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有10%的上浮。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1.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32.3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在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里,口径有差异。
2.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983.43万元,支出决算5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森林草原防火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3.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68.35万元,支出决算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9,070.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11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6.01万元、津贴补贴2159.65万元、奖金396.98万元、绩效工资63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2.55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0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4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19万元、住房公积金579.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65万元、离休费28.85万元、 退休费561.84万元、 抚恤金610.44万元、 生活补助140.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万元。
(二)公用经费 95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9万元、印刷费0.36万元、咨询费1.8万元、手续费0.62万元、水费14.03万元、电费20.15万元、邮电费6.81万元、取暖费72.39万元、物业管理费120万元、差旅费16.54万元、维修(护)费31.25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11.45万元、委托业务费4.63万元、工会经费31.41万元、福利费65.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8.5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6,534.6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62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32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32万元、印刷费62.81万元、咨询费23.31万元、手续费1.13万元、水费1.9万元、电费21.39万元、邮电费16.92万元、取暖费26.58万元、差旅费358.05万元、维修(护)费137.93万元、租赁费49.02万元、会议费14.24万元、培训费55.77万元、专用材料费709.78万元、专用燃料费3.52万元、劳务费1181.54万元、委托业务费178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6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对补助33.4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1.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万元、奖励金3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20773.2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345.0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31.4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23.67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9673.2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16.23万元,支出决算 127.17万元,完成预算的 5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15.88万元,支出决算 126.82万元,完成预算的 58.75%;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35万元,支出决算 0.3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是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初预算购置两辆车辆,但审批未通过,故三公经费小于预算;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报废一辆公务用车和一辆特种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对应的减少;我部门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27.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6.82万元,占 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万元,占 0.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6.8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26.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5.85万元,增长 78.69%,变动原因:单位根据业务需求,购置了防火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5万元,接待4 批次,31 人次,开支内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自然资源、牧场与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哈桑·瓦希德一行赴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乌兰不浪国有林场进行考察任务接待费和国家林草局组织相关部门赴鄂尔多斯市开展“十四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中期督促检查任务接待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15.82%,变动原因:例行节约,合理压缩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950.6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85万元,增长 0.73%,变动原因:本年度物业管理费支出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3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9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9.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701.4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30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94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7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9.1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1.6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0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5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6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8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9个,共涉及资金26696.615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本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时间要求,在时效内完成各项指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集中教育培训等,开展了各类党建相关培训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共计100余次,各类活动完成率100%。在全局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范围推广使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职党员覆盖率达到100%。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及本单位的集中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率达到100%。制作党建宣传板和宣传片,举办主题展览活动,设立主题展板区,党员干部参观100余人次。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的用途相符,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未发现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前,要及时与负责党建工作的部门进行沟通,尽量将未来项目支出做到精准。二是在资金下达后,多与项目负责人对接,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及时发现无法完成的指标,并合理做出调整。三是在项目绩效评价应以项目业务为主,财务为辅来开展。仅单纯依靠财务人员完成绩效评价,会存在评价业务不够完整的问题。四是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水平,目前单纯的财务知识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工作需求,财务人还应当参与到外业工作中。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按照项目宣传计划,制作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宣传品,通过宣传品的发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民参与率、创建知名度等都有了提高。项目实施期间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专家指导等工作,并在第三季度开展了相关宣传工作,提升了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管理水平。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检查指导了创森、乡村绿化美化等工作,对全市各旗区开展有关工作非常有帮助。
未发现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保证项目建设成效,成立领导小组,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制定管理计划,定岗定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试验、示范和推广相结合。加强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
3.全民义务植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市直部门按照全民义务植树相关标准按时按期完成了的义务植树任务。另外相关技术人员在义务植树开展和验收过程中对各旗区开展义务植树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了全市各旗区如期完成全年义务植树任务。按照项目宣传计划,制作了义务植树宣传微信知识竞答活动,通过答题活动,义务植树知晓率、义务植树知识的普及率、市民的全民义务植树意识等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未发现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前,要及时与负责造林工作的部门进行沟通,尽量将未来项目支出做到精准。二是在资金下达后,多与造林项目负责人对接,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及时发现无法完成的指标,并合理做出调整。三是在项目绩效评价应以项目业务为主,财务为辅来开展。仅单纯依靠财务人员完成绩效评价,会存在评价业务不够完整的问题。四是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水平,目前单纯的财务知识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工作需求。
4.林业行业项目、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林业行业资金稽查项目的实施,实现对市林业系统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时摸底,督促地方各级林业部门做好辖区内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申报、数据初审、信息报送等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林业财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未发现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保证项目建设成效,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工作,解决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加强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
5.推行林长制项目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请市级林长签发2023年全区首个盟市级林长令,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市林长会议和2023年度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定《鄂尔多斯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承办自治区林长制工作培训,鄂尔多斯市林长制示范点受到全自治区观摩考察,乌审旗作为全自治区唯一一个旗区受到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2023年以来,针对森林草原防火、林草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林草执法监管等工作发送林长工作提示函32个,针对禁牧休牧、专项资金兑付等工作发送工作通报3个,督办函1个,累计开展巡林2.2万余次。未发现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保证项目建设成效,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林长制办公室工作任务,进一步详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宏伟 联系电话:0477-858010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附表:部门(单位)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