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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杨宇洁   来源: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09:31 分享到: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管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治防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全市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全市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林业、草原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完成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有行政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3编制数为2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9人,事业编制0人。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27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26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201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9264.38 万元,增长792.36 %,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年结转的中央专项资金于本年支出 

  支出预算5201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9264.38万元,增长1792.36%,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年结转的中央专项资金于本年支出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201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7.89万元,占比2.7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50,575.07万元,占比97.24%,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20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89万元,占比1.76%;项目支出51098.07万元,占比98.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1625.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50187.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8.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9.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性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6.89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性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49453.29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443.46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基建专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1311.64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7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业务活动、人员工资方面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50.64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664.43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2.5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项目支出。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57万元,比上年减少285.61万元,下降92.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 4.55%。主要是单位接待费支出略有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5.62万元,下降92.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62万元,下降19.41%。减少主要是由于按自治区要求,单位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费用相关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5.06万元,比上年增加4.49万元,增长1.45%。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6万元、取暖费46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维修(护)费1.13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58万元、福利费7.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84万元、其他交通费63.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结合自治区要求与我单位行政职能的调整,增加了机关运行费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1.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公开绩效目标1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68.18%。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2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通信车辆  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宇洁       联系电话:8580299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附件: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