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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公示(4)

作者: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08-19 09:26 分享到:
       

   

序号 案件名称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时间 执法机关 公示时间
1 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使用草原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鄂林草罚决字〔2022〕第DC004号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3746.34元。
2022.8.11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8.19
2 内蒙古金乌嵘鼎煤业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鄂林草罚决字〔2022〕第DC005号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17613.15元。
2022.8.11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8.19
3 鄂尔多斯市琦泰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鄂林草罚决字〔2022〕第DC006号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4501.33元。
2022.8.16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8.19
4 浙江中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草原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鄂林草(康)罚决字〔2022〕第001号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23323.23元。
2022.8.19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