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遗鸥保护区)管理,2023年以来,遗鸥保护区管理局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巡护工作,积极推动遗鸥保护区日常巡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完善巡护管理制度。今年以来,遗鸥保护区修订完善了遗鸥保护区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能职责、巡护制度和聘用巡护员考核办法等日常工作制度。遗鸥保护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都要承担巡护工作职责,明确全年的任务量和巡护蹲点内容,填写巡护记录并严格考勤,同时指导聘用巡护人员做好巡护工作。通过保护区所在地村委会推荐,经考核具备巡护能力,能履职完成保护区巡护任务的当地农牧民为聘用巡护员,保护区管理局与聘用巡护员签订了巡护合同,划定了巡护区域,确保保护区全域都有人员巡护,要求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护制度,保护区管理局根据聘用巡护员考核办法对巡护员的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会作为聘用巡护员发放劳动报酬及下一期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
二是强化巡护员培训管理。为确保遗鸥保护区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定期对巡护员进行培训,为巡护员讲授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遗鸥保护区鸟类识别和巡护救助基础知识,增强巡护人员的巡护知识储备。建立巡护微信工作群,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信息交流。同时,建立钉钉打卡考勤群,严格落实考勤制度;采取实地查看、联合巡护等方式,及时关注保护区鸟类、水体及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活动等情况,及时劝阻放牧、捕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巡护记录,上传巡护照片,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遗鸥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不定期对巡护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进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建立遗鸥保护区日常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日常巡护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遗鸥保护区的巡护工作,提高了巡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护了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