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我局紧扣《鄂尔多斯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鄂司法〔2023〕27号),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法治林草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我局始终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局行政审批科全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依托鄂尔多斯市政务中心相关平台,充分授权首席代表开展涉林涉草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完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27项,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大厅办理。
(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定期梳理进驻事项,动态管理、调整事项服务内容,围绕群众需求,全面优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持续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颗粒化”和“情景化”梳理,完善申请样表和空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
要件最优、审批效率最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模式。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210个工作日,压缩到72个工作日,压缩办理时限比达到65.72%,即办件5个,占行政许可事项的41.7%。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根据政务服务局的安排,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制度改革。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全面推动“综合一窗”改革,严格执行“综合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模式。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恪守“坚持标准、快速审批、热心为民”服务宗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实现办事群众“0次跑”。
依托一体化平台对政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编制实施清单。在鄂尔多斯智慧政务云平台开展事项增补动态管理、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服务。在“蒙速办”APP对外公布相关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方便办事企业、群众查询。
(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林草执法监管工作方案》,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要求对畜牧业用地、临时用地以及永久征占用林地草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鄂府发〔2020〕66号),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修改、清理上,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聘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单位提供完备的政策、法律咨询和保障服务,从法治的视角和专业知识,在我局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等方面,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
四、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和市辖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涉及东胜区、康巴什区的林草违法案件逐一现地核实、逐一分析研判,确保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成立法制审核组,下设林地案件、草原案件、自然保护区案件等多个审核小组,严格审核把关。其余7个旗林草行政执法职能由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承担。下一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要求,暂由地方森林公安负责部分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期限),地方林草部门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
五、全面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体系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定期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
(二)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
积极开展全市政务诚信评价填报工作,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方面评估标准,全面提升林草领域政务诚信水平。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林草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建立完善了林草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了全市林草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全体干部定期学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7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工作2次,党组书记带头讲法制课1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地督查座谈会11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林草工作的全过程,为林草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配合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林草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报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49项。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一是加强本单位内部职工普法学习。持续深入林草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法宣在线学习、考试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增强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二是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加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林草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学法和普法活动,全力推动新时代法治林草建设向前迈进。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