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为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林业和草原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3.承担碳汇林等项目的技术研究与创新等工作。承担林草碳汇政策落实、项目实施、技术推广等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4.协助局机关开展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5.承担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科学研究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6.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7.承担森林、沙漠、生态湿地、地质等公园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8.承担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9.承担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辅助性、基础性工作。
10.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检疫、监测预报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11.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等辅助性工作;承担林草种苗、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等技术性工作。
12.承担林业种苗和草种技术、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技术、森林草原防火先进技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技术、国有林场林业生产技术等的引进、指导、推广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13.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调查、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和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等的技术指导工作。
14.承担国有林场建设和分类经营等的辅助性工作。
15.协助局机关开展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工作。
16.协助局机关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的合作援助项目等工作。
17承担林草产业化发展、产业政策落实和林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18.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主任:王瑞平
副主任:宋秀敏、许胜利、郇东慧、于海涛
联系方式:0477-8580121
办公及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林业大厦
邮 编:0170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