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新法,加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5月13日,鄂尔多斯市林草局东胜区分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牧业局、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在鄂尔多斯市野生动物园开展以“野生动物保护、创建生态文明”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和“党建引领、法治护航、助力法治文化落地生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倡议书和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播放法律条款录音等形式,重点宣传法律确定的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及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
活动现场,共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单8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份、纸杯1000个、手提袋1000个。进一步提高民众的法律知晓率,让群众明白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为依法行政及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