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鸡蛋等节礼;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和福利;
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四、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五、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或利用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有价证券、电子货币等方式变相收送节礼;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八、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