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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通知 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4-0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4月3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通知,严明2023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要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要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践行绿色理念,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环境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明确纪律红线,严守纪律要求。要坚持严字当头,坚决做到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等地游玩;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治丧、祭扫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物;严禁在治丧、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要及时发现并纠治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对于节日期间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予以制止;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严肃惩治,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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