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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孟克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30 10:43 分享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核定时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1〕2号)要求,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以精准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动林草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林草局在市人民政府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鄂尔多斯市林草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合法渠道共主动公布政务信息393条,其中市林草局领导信息5条、市林草局主要职责(包括科室职责)8条、机构设置8条、 

  权责清单1条、市林草局政策信息22条(其中:政策解读7条、法律法规28条)、三重一大2条、数据发布6条、财务公开42条、保密教育6条、网络安全信息化4条、林草科技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重点业务信息24条、行政许可223条予以主动公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9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满意评价达到100%。接听办理市长热线13条,其中接听局长热线6条,所有市长热线均已回复办理完毕,市长热线回访满意评价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没有收到政府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市林草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规范核心单元数据录入,嵌入表单、模板,流程再造等方式,结合林草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及栏目内容动态更新,积极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为政务公开主要途径,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安排专人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进行适时更新,并充分运用“鄂尔多斯林草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以多途径、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林草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压实主体责任。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性工作,并对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各科室、直属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并适时更新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统一公开,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市林草局依法依规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林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及时研究、协调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并对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将8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成果转化。结合林草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及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加强经验交流及分享,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到政府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