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内蒙古自治区最东端的大兴安岭时,最西端的额济纳胡杨林还在沉睡。边境线绵延4200多公里的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犹如昂首奔腾的骏马。
内蒙古是我们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回顾成立时的那段历史,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正确领导,就没有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在自治区成立前夕,各种政治力量在内蒙古地区展开角逐。在决定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是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粉碎了政治势力“向外跑”“搞独立”的图谋。 如今,内蒙古“五一会址”、集宁战役纪念馆中陈列着当年党中央发出的指示,珍藏着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同志亲笔起草的电报、信件,这些都是我们党直接领导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历史见证。 76年来,内蒙古在党中央的关怀支持下,从一穷二白走向繁荣富裕,从缺吃少穿迈向全面小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是自治区成立之初的680倍,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铁一般的事实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也不会有自治区成立以来的发展和今天的成就,不会有现在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内蒙古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20世纪50年代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
从“克服困难捐粮畜”到“三千孤儿入内蒙”,从 “最好牧场为航天”到“齐心协力建包钢”,内蒙古留下了一段段民族团结的佳话,创造了新中国民族工作史上众多“第一”和宝贵经验,各族人民形成了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有担当,赢得并长期呵护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深情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高度重视内蒙古民族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先后两次到内蒙古考察调研,连续5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在每次重要讲话中都殷切叮嘱内蒙古做好民族工作、维护好民族团结。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守望相助的重要要求,强调要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2018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求内蒙古“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让边疆稳定常筑长固”。
2019年在内蒙古考察时,总书记勉励内蒙古“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2020年,总书记要求内蒙古“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
2021年,总书记要求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2022年,总书记专门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作出重要论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 “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强调“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牢记嘱托,内蒙古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系统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举措,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教育条例》等法规规章,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广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落地、可感知,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到各族群众心灵深处,精心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2022年11月18日,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鲜明提出要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制定了7项目标任务:教育引导全区上下在感党恩、听党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上站排头,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边疆安全上勇担当,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在培塑壮美和美善美、可信可亲可爱的内蒙古形象上齐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上闯新路,在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上做表率,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上做实功。 看准北斗星,就不会迷失方向。内蒙古的今天是各族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内蒙古的明天仍然需要各族群众团结奋斗。新时代新征程,内蒙古各族人民把“模范”体现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把“模范自治区”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在北疆大地形成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强大势场,以一域之光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