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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解读: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

作者: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04-18 14:49 分享到: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16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全面收集充分借鉴相关内容征求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意见,对58抽查事项逐一明确了检查要点和依据制定了工作指引。 

  二、制定意义 

  工作指引制定,是对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体系完善,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三、制定内容 

  (一)总则 

  1.总体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2.工作任务: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健全随机抽查方式;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二)具体事项工作指引 

  1.森林资源综合管理领域检查: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检查。 

  2.草原资源管理领域检查:对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检查:对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监督检查;对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经营利用活动监督检查。 

  4.森林防治检疫领域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 

  5.林草种苗领域检查:林木与草种种子质量检查;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监督检查。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