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华敏代表:
您的《关于推动鄂尔多斯市特色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2025年,全市林草总产值达到86.9亿元、同比增长10.6%,林草产业辐射带动农牧民2万户以上,实现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生态效益正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
一、规划引领方面
依据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市林地面积2561.99万亩,其中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集中分布于各国有林场及重点生态治理区,面积约125万亩。在空间布局上,优先选择靠近水源、灌溉条件相对便利的林地,重点利用现有成熟林地和低效林地实施提质改造,提高综合利用率与产出效益。依托毛乌素沙地、库布其沙漠治理区和沿黄生态廊道等区域,因地制宜推广多种林下复合经营模式。一是深耕林药套种,积极发展甘草、黄芪、板蓝根等道地中药材,让林间变药园;二是壮大林下养殖,在柠条、杨柴等灌木林地适度发展禽类散养和蜜蜂养殖,形成循环生态;三是培育林菌产业,在松柏林下及适宜环境中发展食用菌栽培。同时,巩固提升现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延伸“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条,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打造区域性特色品牌,形成“基地示范、龙头带动、农户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政策支持方面
市级层面专门出台《鄂尔多斯市支持林草产业发展十条措施(2026—2028年)》(鄂府发〔2026〕9号),市本级财政连续三年统筹安排2.1亿元,通过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依托“三北”工程六期等重点项目,持续做强特色林果、柠条饲草料、甘草中药材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樟子松嫁接红松、绿色生物质能源等新兴产业,为林下经济注入强劲动能。鼓励林下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在不影响森林整体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发挥国有林场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建设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创新“国有林场+”模式,将林下经济发展作为国有林场“场村合作”重要内容,打造“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等联结机制,带动周边农牧民就业增收。支持相对集中连片,以林下中药材、林菌、林禽为主的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按照投资额4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三、产业链延伸方面
立足全市资源禀赋,按照“一场一品、一旗一特”的思路,推动林下经济从单一种植向“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延伸。在保障生态功能前提下,依托国有林场和龙头企业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示范点。伊金霍洛旗国有林场新街治沙站在400亩大果沙棘林下套种乌拉尔甘草,并配套建设100亩甘草育苗基地,预计2026年可实现利润260万元;鄂托克前旗碧源文冠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600亩文冠果林间套种甘草500亩;达拉特旗吉隆生态在7000亩沙棘林下套种黄芩、苜蓿等中药材,成为全市林下经济标杆。全市已培育恩格贝沙漠生态示范区、内蒙古吉隆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成为“国字号”招牌。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发展切片、烘干、提取等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混合套种和林下种养,既有效固定沙地、修复生态,又带动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实现治沙与致富双赢。
四、科技创新方面
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依托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和“科技新政30条”等政策,持续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常态化开展“企业家科学家握手行动”,精准破解经营主体面临的技术瓶颈,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为林草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在生态林向经济林转型中,涌现出伊金霍洛旗国有林场纳林希里治沙站樟子松嫁接红松等创新样板。该项目利用樟子松高枝多头嫁接果用型红松,已嫁接2.25万余株,开创了生态林向经济林转化的新模式,果品进入盛产期后亩均收入可达2000元,红松释放负氧离子是樟子松的2.4倍,且寿命长达500年,长期固碳释氧、防风固沙效果显著,为国有林场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增收开辟了新路径。这一成功实践有力推动了单一生态林向生态经济林并行发展,成为全市国有林场产业升级的典范。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落实政策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与合作社,提升林下产品竞争力。针对精深加工短板,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强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助力规模化发展。聚焦林下特色种养、林副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依托“揭榜挂帅”、重点研发等科研项目载体,集中力量破解核心技术瓶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林下经济由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高附加值、可持续发展方向迭代升级,全力推动全市林沙产业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98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