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 通讯员章崇志 陈瑶报道 安徽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法律监督,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目前,安徽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摸排涉损害林业和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案件线索500余条,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6件,办理危害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件,办理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针对相关问题已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份,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2467.68亩,对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积极对接,出台“林长+检察长”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旌德县建立“林长+检察长”会签协作机制,构建“刑事惩处+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者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蚌埠市建立“五长五联”(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林业局长)协作机制,开启涉林执法工作新模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林长制办公室3月18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联合督办、协同监督等7项机制,明确到2021年底,建立省、市、县三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林长制工作机构及有关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保护发展林业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
各地聚焦林长制改革重点工作,糅合基础机制、工作平台和方法手段,探索设立工作站(室)、互派人员实践学习、开展联合培训,采取检察长参加同级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等方式,强化检察工作与林长制的关联性与耦合性,构建管林治林长效常治机制。安庆市检察工作室会同林长办、森林公安开展月巡查,组建执法监督专家组开展季监督,并适时组织专项巡查,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改、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除治等巡查检查30余次。合肥市林长办每半年邀请5-7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开展涉林执法活动检查监督,并及时向总林长和检察长汇报巡查情况。六安市林长办和检察院联合开展保护迁徙水禽等野生动物、古树名木保护检查和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严格落实属地政府保护责任。合肥市检察机关聘请部分林业园林机关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案件办理。肥西县检察院组织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公益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天长市建成全省首个“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
目前,安徽省已有安庆、合肥、六安、滁州、黄山、蚌埠、马鞍山、芜湖、阜阳、宿州、亳州等11个市,以及35个县(市、区)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