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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林草局治沙造林科    发布时间:2026-06-15 08:56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问题 

  以水定地管控不力。按照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2025年控制指标,全市灌溉用水量控制指标10.26亿立方米,灌溉耕地控制在461万亩。鄂尔多斯市国土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水浇地面积已达到779万亩,且仍处于持续增长态势,2023年实际灌溉用水量11.67亿立方米,相关部门对以水定地管控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整改目标 

  坚持“以水定地”,多措并举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技术。 

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 

完成 

责任单位 

市林草局、各旗区党委政府 

监管单位 

市林草局 

整改措施 

  一是编制建设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组织编制《鄂尔多斯市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方案(2021—2030年)》水资源论证报告。同时,合理配置树种草种,优先选用抗旱、耐旱、用水量少的乡土树种草种,主要选择本地节水耐旱性较强的樟子松、油松、沙柳、柠条、沙棘、杨柴、花棒等乡土树种草种。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林草资源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天空看、地面查”的全覆盖式林草督查,将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草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级林长制年度督查考核内容,严格考核评价。 

整改成效 

  一是科学编制了水资源论证,合理优化了林草植被配置。鄂尔多斯市林草局已编制完成《鄂尔多斯市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方案(2021—2030年)》水资源论证报告,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已批复。2024年,全市实施的林草项目合理配置树种草种,选用抗旱、耐旱、用水量少的乡土树种草种,主要选择本地节水耐旱性较强的樟子松、柠条、沙棘、杨柴、花棒等乡土树种草种。 

  二是深化林长制体系落地见效,强化了基层管护责任。以林长制为统领,压实属地责任体系,已将林草资源增减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林草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特别压实村镇两级林长责任和村“两委”主体责任。发挥护林员、草管员和基层林草工作站的“前哨”作用,加强日常动态巡查,乡村两级林长定期开展巡林护草工作,建立巡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