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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4年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林草发布   发布时间:2024-02-28 08:08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治理典范,全力保障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用种用苗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全市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力度,鄂尔多斯市将于3月15日-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抽查对象为各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包括在圃出圃苗木、林草业工程用种用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并配合抽检组开展抽检,被抽检单位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更换抽检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阻碍抽检工作。 

  2.抽检人员进行抽检时,抽检程序、方法及过程中受属地林草局及被抽检单位监督,确保抽检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抽检单位各方面情况。 

  3.抽检结束后,鄂尔多斯市林草局将于11月底将抽检结果向全市范围内通告。 

  监督电话:0477-8580196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