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时间 | 执法机关 | 公示时间 |
1 | 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使用草原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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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林草罚决字〔2022〕第007号 |
非法使用草原: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208343.47元。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1.责令限2023年5月13日前恢复原状; 2.罚款4133242.75元。 |
2022.11.14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2022.11.17 |
2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园林绿化事业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草原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 鄂林草(康)罚决字〔2022〕第002号 |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279795.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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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2022.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