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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公示(8)

作者: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11-17 14:31 分享到:
       

   

序号 案件名称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时间 执法机关 公示时间
1 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使用草原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鄂林草罚决字〔2022〕第007号
非法使用草原: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208343.47元。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1.责令限2023年5月13日前恢复原状;  

2.罚款4133242.75元。                

2022.11.14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11.17
2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园林绿化事业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草原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鄂林草(康)罚决字〔2022〕第002号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3.并处罚款279795.43元。
2022.11.15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