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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16 14:39 分享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能,有序推进了林草系统法治工作向前迈进,现就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学习教育,将强化法治教育作为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把依法行政纳入干部培训。一年来,重点学习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不定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培训,并于年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普法学习和考试,学习和考试通过率达90%以上,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是严格加强制度约束。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印证、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合法、科学、民主。同时就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发布上,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就涉及林草业务的7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审核、清理工作,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3个文件停止执行,其余4个继续执行。

  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调查案件、搜集证据、查扣违法财物等工作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方案》要求,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执法案卷均使用统一印发的行政执法文书。

  四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我局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双公示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行政许可等办理情况,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行政执法方面,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决定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两法”平台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并于年底建立全市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台账,及时上报林业草原违法案件统计表。

  五是切实加强法治监督。我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门户网站建成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平台,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回复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更好改进工作,我局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法律依据的通知》,并及时在门户网站等发布。

  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三下乡”6·18草原保护日”12·4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向广大农牧民发放读本、挂图、宣传辅导材料,并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林草法律法规,确保我市林草普法宣传全覆盖。同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重大事项决策不符合规定造成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因执法不严、不规范原因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