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举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管理培训班,各旗区林草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相关用地企业和使用林地草原科研编制单位代表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同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高质量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手续办理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工作,试点探索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草原审核审批合并办理,实现建设项目使用林草“一文申报一文审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林草力量。
本次培训首次邀请相关企业和可研编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政策、可行性报告编制、使用林地草原相关组件材料要求等方面作了专题讲解,并就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合并办理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