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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市1区1镇被授予首批“自治区森林城市”、“自治区森林乡镇”荣誉称号

作者:梁艳   来源:市林草局治沙造林科   发布时间:2023-03-05 08:36 分享到:
       

   近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文,正式授予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自治区森林城市”称号,授予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增加森林资源,改善城乡生态状况,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2020年4月,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治区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活动。鄂尔多斯市林草局本着全面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的宗旨,按照自治区关于森林城市和森林乡镇创建活动安排,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申报考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乡镇评价指标》,积极组织旗县、乡镇开展申报工作。 

  根据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鄂尔多斯市申报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的批复意见,各申报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学绿化的相关要求,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结合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开展自治区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工作。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和传统村落,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深挖“四旁”土地、闲散空地的绿化潜力,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稳步提升乡村绿化水平。 

   

  经过2年多的努力,我市申报创建地区各项指标顺利通过自治区专家组验收。2022年12月,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关于授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清水河县城关镇等20个地区“自治区森林城市”“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的决定》(内绿委办发[2022]5号),正式授予我市康巴什区“自治区森林城市”称号,授予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并于2023年2月正式挂牌。 

   

  通过开展首批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我市充分挖掘绿化空间,城市绿化成效提升明显,城镇居民感受深切。为我市进一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水平、构建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森林服务设施,发展特色森林旅游,建设繁荣生态文化打下坚实基础。 

  在新的起点上,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共同体理念,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继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同时积极开展第二批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活动。2023年我市将继续创建2个自治区森林乡镇,建设65个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为构筑祖国北疆绿色长城贡献鄂尔多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