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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昆虫摄影作品征稿活动

作者:   来源:森防科   发布时间:2021-10-29 16:20 分享到:
       

为了普及昆虫学知识,向社会各界展示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为昆虫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和互动的机会,增加社会对昆虫学研究的关注程度,特开展鄂尔多斯市昆虫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并将优秀作品收录出版成书,希望各旗区林草系统人员及社会各界喜爱昆虫的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

内蒙古优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活动说明

 

一、拍摄内容

以昆虫单体为拍摄对象,完整记录其外形特征,保证清晰度。作品要求真实表现拍摄对象的外形和色彩,也可以采用大倍率镜头表现昆虫局部的特征

 

二、日程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2930

评选时间:2022101-31

成绩公布:202211月中旬

 

三、投稿方式

1、本次比赛为电子投稿(不接受纸质版,不得压缩)

投稿邮箱:641483526@qq.com

邮件标题注明:昆虫大赛投稿+作者姓名+电话

2、报名咨询电话:18947799699

 

四、获奖说明

1、奖项设置:

【相机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作品

【手机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作品

2、凡获奖及入围作品均有稿酬,入围作品不限数量。

 

作品要求

1、拍摄对象必须为鄂尔多斯本土昆虫,拍摄时间不限,同一作者同一昆虫作品数量不超过5

2、作品仅限彩色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等大幅度改变原照片的技术处理。

3、作品照片边长不少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3MB,格式为JPG,以作品名称+作者名字作为投稿作品的文件名。需用Word文档对作者自我介绍及作品说明,内容包含:作者姓名+电话+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拍摄地点(旗区+乡镇)+作品拍摄时间+昆虫学名(如不知可不注明)。

4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侵犯他人权益的,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不得使用已发表作品或使用他人的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5作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同意公开发表,主办方可用于非商业的展示和研究,或将择优在相关媒体使用和刊发。

6作者须保留原始图片,以便获奖后调取原文件,本次摄影征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特别说明

(一)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作品和免费复制权、发表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汇编权(包括画册、展览、网站、报刊、电子出版物、图书等),不再另付报酬。

(二)投稿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色情、暴力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主办方对本次摄征稿活动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